2012年11月14日

檢陳玉珍涉收賄收押 辯護律師疑涉案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劉峻谷、劉時均、饒磐安/連線報導】
2012.11.14 04:21 am
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涉嫌收賄約二千萬元,昨天清晨遭羈押禁見,陳玉珍辯護律師郭學廉,也被檢舉涉案,昨天羈押庭頻被法官要求迴避;未來他能否繼續擔任陳玉珍辯護律師,將視案情發展而定。「他們說我涉案,卻拿不出證據,我能說什麼?」郭學廉說,將在適當時機說明。
郭學廉曾任北部多個地檢署檢察官、主任檢察官,曾與陳玉珍同事;他開設的事務所有一個「珍」字,外界盛傳陳玉珍有股份,但他不願證實。
陳玉珍另名辯護律師指出,特偵組單憑陳玉珍這幾年花費與施永華自爆賄賂金額接近就認定收賄,並不合理,「那些錢是陳玉珍的錢,主要用來買法拍屋。」
特偵組表示,陳玉珍辦案「異常」,電玩業者又作證每月賄賂她十五至廿五萬元,除懷疑另有檢方人員、員警或律師牽線,正調查她是否以「後案併前案」分案制度,將特定電玩業者的案件分給自己「上下其手」,以及是否利用職權向其他檢察官施壓,要求發還辦案查扣的電玩機台。
據悉,陳玉珍二○○二年偵辦施永華在新莊開設的電玩店時,查扣兩百多台機台後委託業者「代保管」,業者卻繼續營業,後來由別的檢察官指揮他轄員警二度破獲。特偵組已調閱卷宗釐清陳玉珍是否以此方式「假代保管、真護航」?
據查,電玩業者施永華在新北市以人頭登記開設兩家賭博性電玩被警方掃蕩後,透過關係請陳玉珍幫忙包庇護航,在二○○○到二○○六年間,按月行賄十五至廿五萬元;業者向特偵組檢舉後,出示七年間每月提款紀錄為證。
特偵組蒐證一年多,本月三日清晨搜索陳玉珍辦公室、住處、租屋處及她父母、親戚住處十個地點,在她親友家查扣她疑似用來藏匿收賄贓款的銀行存摺,經一周比對資金流向,懷疑她用賄款購買房產,並利用親友相關帳戶掩飾、隱匿「黑錢」,十二日傳喚她與兩名證人對質後,向法院聲押。

陳玉珍的長官陳雲南(左)和陳玉珍母親(中)交談。
記者陳柏亨/攝影
陳玉珍父母趕到法院關心,手持佛珠念念有詞;法院五小時庭訊後,認為陳玉珍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罪、職務上行為收賄罪、洗錢罪及刑法公務員包庇他人犯罪。
法務部政次陳守煌說,陳玉珍收押後,依法官法的規定,即日起停職;起訴後再決定是否將陳玉珍移送評鑑或彈劾。
陳編號○二二五
【記者饒磐安/新北市報導】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疑涉貪,昨天清晨被台北地院裁定羈押在台北女子看守所,編號「○二二五」;所方指出,陳玉珍昨天中午到晚間作息正常。
【2012/11/14 聯合報】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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