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102/08/23 〔記者項程鎮、楊國文/綜合報導〕律師法將大幅翻修,杜絕不良司法官轉當律師漏洞! 以往有案在身或形象不佳的無良司法官,遭司法院和法務部「逐出家門」後,紛紛轉任律師,引起各界詬病;律師法修正草案制定「關門條款」,規定法官或檢察官涉案遭免職或撤職,就算具有律師資格,也不能執業。 世紀變革 律師公會籲速立法 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林春榮表示,這次修法是律師制度百年來重大變革,草案已研修完成,將由法務部送行政院審查,希望立院下會期能完成修法。 資深法界指出,以往司法官轉任律師,幾乎無「法」拒絕,不過法官法去年上路後,考試院修正通過律師考試規則,規定法官、檢察官必須取得「服務紀錄良好證明」才能申請免試,取得律師考試及格資格轉任律師。 律師法修正草案規定,由法務部設立「律師資格審查委員會」,如律師被訴貪污、行賄等最輕本刑一年以上之罪,法務部得停止審查資格,等判決無罪時才重新審查,判刑確定一年以上原則上不能執業。 另外,修正草案禁止民代執行律師職務,由於部分朝野民代具有律師資格,律師界認為上述草案在立院審議時,恐受杯葛。至於,律師究竟能否「打廣告」拓展業務?修正草案正式解禁,但規定廣告不能誇大不實或教唆訴訟。 不過,律師法的修正恐怕無法解決菜鳥律師如同「新貧」的局面;以往律師高考每年只錄取二、三十位,考上律師形同取得金飯碗,七十八年突然錄取兩百二十八位,去年更達九百一十五位。 以台北律師公會為例,登錄律師近五千人,不少律師感嘆這碗飯愈來愈不好吃,資淺律師每月收入未達五萬元者大有人在。一名年輕律師無奈地說:「活得很辛苦。」 |
2013年8月23日
免職、撤職司法官 恐無法再當律師
2013年8月16日
司法醜聞/法官亂貼判決書 竟還升審判長
記者蘇位榮、呂開瑞/連線報導/聯合報 | |||
桃園地院刑庭審判長林蕙芳, 這件事在法官論壇掀起討論,有法官形容「司法史上最大醜聞」, 司法院長賴浩敏震怒「竟有這樣的法官」,要求調查; 據指出,林蕙芳被指從二○一○年開始,用假報結方式結案; 林蕙芳升上審判長後,假報結案件又重新分案給其他法官, 據了解,林蕙芳為了升審判長,避免手上未結案件太多影響升遷, 此外,林蕙芳還被爆料在二○○六及二○○七年寫「AB判決」, 另外,在監執行人犯經核准假釋後, |
2013年8月12日
揪「恐龍」難舉證 法官法被批雞肋
揪「恐龍」難舉證 法官法被批雞肋 | |||
記者蘇位榮/專題報導/聯合報102/08/12 | |||
法官法於去年一月六日施行至今一年又七個月, 社會大眾原先期待「法官法」施行後,可以讓貪贓枉法、 民間司改會痛批法官法根本就是「雞肋條款」,空有美麗的名詞, 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蘇友辰律師指出, 民間司改會辦公室主任高榮志表示, 蘇友辰說,現行刑事訴訟法規定,辯護人只有在「審判中」 當事人為了取得「偵查中」的光碟事證, 司改團體和部分律師都認為,要檢舉不適任法官、檢察官, 人權協會指出,另一個問題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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